1、当电炉*次使用或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,必须进行烘炉干燥: 烘炉温度与时间: 室温~200℃ 4小时 打开一点炉门进行 200~600℃ 4小时 800° 2小时 2. 电炉使用时,炉温不得超过额定温度,以免损坏加热元件,并禁止直接向炉膛内灌注各种液体及溶解金属。经常清除炉膛内的铁屑及氧化物,以保持炉膛内的清洁。 3.特别建议:1200度高温电炉温度使用注意:
a,/高温使用时间对照表600度以下连续工作时间24小时。1000度连续工作时间8小时。1000度以上温度连续工作时间不得长于4小时。 b/设定温度高于600度时。请分段加温到设定温度,例如:要求温度1100度时,先设定温度600度,到达600度后恒温一段时间再设定900度同样温度到达后恒温一段时间,再设定1100度即可。在1100度恒温时间zui长不的超过4小时。 c/高温实验结束后,不可以打开炉门冷却,须在炉内温度自然下降到200度以下方可松开弹簧拉手,打开10-20MM的缝隙加快冷却。 定期检查电炉,温度控制器导电系统各连接部分的接触是否良好。 4、在用户遵守保管,使用,安装,运输规定分条件下,我厂发货日期起,在6个月内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,我厂负责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产品部件。 5、本系列电炉适用于下列工作条件: 环境温度在+5℃~40℃范围内 使用地区zui湿月平均zui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0%,同时该月的月平均气温不高于25℃ 炉子周围没有导电尘埃,爆炸性气体及能严重破坏金属和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没有明显的震动和颠簸 |